孝经・士章第五

 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;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,而守其祭祀,盖士之孝也。

  诗云:“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”